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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!汉朝时期为何会有官奴婢的存在?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?

时间:2022-09-23 09:31:00    来源:趣历史网    

中国古代的奴婢并不像如今的佣人一样具有人权,而是属于主人的“私人财产”,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,一起来看看吧!

奴婢,是古代封建社会中一个特殊的阶层。“古制本无奴婢,即犯事者或原之。臧者被臧罪没入为官奴婢。护者逃亡护得为奴婢也。”


(相关资料图)

两汉时期,随着商业资本的增长,土地兼并的严重,赋役负担的繁重,奢侈风气的盛行,以及连年对周边用兵的影响,奴婢的需求量不断上涨,因而奴婢数量日益增加。

大量官奴婢的存在,对整个汉朝的发展产生不小的影响。

一:官奴婢的来源

据存世文献及考古资料显示,西汉时期,存在大量的奴婢,除了豪强地主拥有的私奴婢外,还有隶属于朝廷的官奴婢,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:

第一,罪犯本人及家属会被没入官奴婢。

这种情况史书记载较多,如: “坐父兄没入为奴”;“汉律,罪人妻子没为奴婢,黥面”。

汉武帝即位初“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”,应劭曰:“吴楚七国反时,其首事者妻子没入为官奴婢,武帝哀焉,皆赦遣之也。”

《王莽传》中说:“敢盗铸钱及偏行布货,伍人知不发举,皆没入为官奴婢。”

从上述文献可以看出,没为官奴婢是对“大逆不道”、私铸钱财等罪犯的一种惩罚方式,罪人、罪人家属以及知情不报者都会受到这样的惩罚。

第二,私奴婢的转化。

这种情况的途径有二:一是以罪犯的财产或“蓄奴婢过品”被没收;二为朝廷通过向民募取或民以私奴入官赎罪买爵,转化为官奴婢。

众多学者研究认为,汉代的奴婢作为主人财产的一部分被登记在册。主人犯罪后,奴婢作为私有财产被没收,进而转化为官奴婢。

汉朝富商大贾拥有众多私奴婢,如《昌言》中记载:

汉兴以来……豪人之室,连栋数百,膏田满野,奴婢千群,徒附万计。

汉武帝时,连年征战,府库空虚,“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,为郎增秩”,即入奴婢少则终身免其赋税,多则为郎,若旧为郎则增秩。

这是汉朝向豪富募取奴婢的记录。

汉末,权贵抢占名田以及大量蓄奴婢使汉朝的发展陷入困境,为了改善普通民众生活,哀帝时规定“诸侯王奴婢二百人,列侯、公主百人,关内侯、吏民三十人”。

并提出 “诸民田蓄奴婢过品,皆没入县官。”将规定之外的奴婢没入官府,转为官奴婢。

第三,来自于俘虏。

这类官奴婢以东汉居多,西汉可见记载较少。

《汉书》中说“日磾父以不降见杀,与母閼氏弟伦俱没入官,输黄门养马。”

《西羌传》中记载:

安定降羌烧何种胁诸羌数百人反叛,郡兵击灭之,悉没入弱口为奴婢。

同书还记载:

杜季贡、王信等将其众据樗泉营。侍御史唐喜领诸郡兵讨破之,斩王信等六百余级,没入妻子五百余人,收金钱彩帛一亿已上。

这些记载都是将俘虏没为官奴婢的例证。

二:官奴婢的社会地位

“秦为无道……又置奴婢之市,与牛马同兰”。王莽指责了秦朝奴婢地位之低,可惜汉代亦是如此。

私奴婢作为主人私有财产的一部分,可以自由买卖及支配,相比较汉代官奴婢地位又如何呢?

首先,像私奴婢一样可以买卖。王莽说:“置奴婢之市”,可见秦朝有专门买卖奴婢市场,汉代奴婢买卖也很盛行,但对交易地点记载甚少。

霍去病去看望霍中孺“大为中孺买田宅奴婢而去”,说明汉代是有私奴婢市场存在的,且奴婢在出卖时,会为其装饰“今民卖僮者,为之绣衣丝履偏诸缘”。

汉哀帝时,“傅太后使谒者买诸官婢,贱取之,复取执金吾官婢八人”。

傅太后买官婢为己用,可见与私奴婢市场一样,汉代存在着官奴婢市场,经营方式可能与私奴婢是一样的。

其次,官奴婢可以作为物品赏赐于大臣勋戚或有功者。

汉宣帝即位后,大加赏赐大将军霍光,“前后黄金七千斤,钱六千万,杂缯三万疋,奴婢百七十人,马二千匹,甲第一区。”

后来,史丹受元、成二帝的重视,“赏赐累千金,僮奴以百数”,说明皇帝会将官奴婢作为奖励与钱财、田地等一同赏赐给大臣。

《法律答问》中记载:“有投书,勿发,见辄燔之;能捕者购臣妾二人”。

即能捕获投匿名信之人,赏赐奴婢二人。这里是把奴婢作为物来赏赐于有功者,可见其身份地位之低。

三:官奴婢的职守

据史书及出土汉简可知,汉代豪富的私奴婢除从事家内劳作外,还为主人进行农业、手工业以及商业等家外劳作。

而官奴婢作为朝廷的一部分,不为个人从事劳作,是为皇家及官府从事各类杂役,具体如下:

第一,为皇家养各类禽兽。

《汉官六种》中言:

太仆帅诸苑三十六所,分布北边。以郎为苑监,官奴婢三万人,分养马三十万头,择取给六厩,牛羊无数,以给牺牲。

又《三辅黄图》引《汉仪》注:三十六苑“以郎为苑监,宦官奴婢三万人,养马三十万匹。”

《汉书》中亦言:“其没入奴婢,分诸苑养狗马禽兽,及与诸官。”

这些足以说明为皇家苑囿饲养各类禽兽,已经是汉朝官奴婢的工作之一了。

第二,在官府手工业作坊劳作。

《史记》中记载:“汉使曹参等击虏魏王豹,以其国为郡,而薄姬输织室。”

汉有东西织室,在未央宫,魏王被虏以后,薄姬作为其家人为婢,进入织室,从事手工劳作。可见当时有部分官婢是为皇家从事手工业劳动的。

第三,从事农业生产。

在田间劳作是私奴婢的主要工作,而官奴婢也不例外,《史记·平准书》中记载:“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说明汉代有专门在公田劳作的官奴婢。

据学者对《居延汉简》中《奴婢廪食粟出入簿》的研究,论证了汉代朝廷会直接组织官奴婢在“以次苑”进行集体耕作。这是官奴婢从事农业生产的实物资料。

第四,借与百姓使用。

《秦律十八种·仓律》有载:

百姓有欲叚 (假)者,叚(假)之,令就衣食焉,吏辄柀事之

即:百姓可以向官府借用岁数不大的奴婢,奴婢长大后,官府在一定情况下加以役使。

唐律中也说:

诸监临主守,以官奴婢及畜产私自借,若借人及借之者,笞五十;计庸重这者,以所受监临财物论。

可见唐代对官奴婢的借用有严格的规定。汉代可能也存在这一制度。

第五,为宫廷或京内衙署服务。

《汉旧仪》中记载:

丞相府官奴婢传漏以起居,宫中乳母取官婢。宫殿中宦者署、郞署,皆官奴婢传言。太官汤官奴婢各三千人,置酒。

清人俞正燮说:“给使、尚书、侍中,皆使官婢”。

可见汉代宫廷及衙署中有众多的官奴婢,供其役使,从事各项杂活。

第六,“事同妓妾”。

虽然汉代多数官奴婢为皇家饲养禽兽或从事农业、手工业等普通劳作,但也不乏一些貌美或“工巧者”成为供人娱乐者。

《汉书·王贡两龚鲍传》中记载:“又诸官奴婢十万余人戏游亡事”,同书《景十三王传》言:“昭信与去从十余奴博饮游敖”, 昌邑王刘贺与“从官驺宰官奴二百余人,常与居禁闼内敖戏。”

很显然,这类奴婢当属家妓无疑。

且在武帝时,又“置营妓,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。”魏晋、唐代延续这一政策。

此外,官奴婢还有修建宫殿,戍守边疆者等等。

总之,官奴婢隶属于朝廷,存在于与朝廷建设有关的各个行业中,可以说为汉朝发展做了不小的贡献。

四:官奴婢的命运走向

汉朝的官奴婢并不是一朝为婢,就一生为婢。有很多机会可以帮助他们脱离奴婢身份,成为庶人或富贵之人。

其一,成为庶人。

汉代有放良政策,它是统治者为缓和矛盾而采取的一种措施。官奴婢的放良,主要依靠皇帝颁布免奴诏令。

汉高祖五年诏“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,皆免为庶人。”

文帝后元四年五月“赦天下,免官奴婢为庶人。”

武帝建元元年“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。”

哀帝元年“官奴婢五十以上,免为庶人。”

安帝时“没入官为奴婢者,免为庶人。”

少帝时“官奴婢六十已上,免为良人”等等。

史书中相关记载有很多,皇帝出于各种原因,多次颁布免奴诏令,将官奴婢免为庶人,脱离奴籍。

其二,凭借自己的本事升迁。

如:卫子夫,史书载:

孝武卫皇后字子夫,生微也。子夫为平阳主讴者……帝起更衣,子夫侍尚衣,轩中,得幸……武帝择宫人不中用者斥出之,子夫得见,涕泣请出。上怜之,复幸,遂有身,尊宠。子夫生三女,元朔元年生男据,遂立为皇后。

身为官婢的子夫,得到武帝的宠幸,登上皇后的宝座。

再如金日磾,以战俘身份沦为官奴,后拜为光禄大夫,《汉书》中这样记载:

日磾以父不降见杀,与母阏氏、弟伦俱没入官,输黄门养马……日磾长八尺二寸,容貌甚严,马又肥好,上异而问之,具以本状对。上奇焉,即日赐汤沐衣冠,拜为马监,迁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。卒谥曰“敬侯”。

另外,历史中有名的赵飞燕也是从官婢逆袭为汉成帝的皇后。

这些官奴婢凭借自己的能力,脱离奴籍,成为富贵之人,不过这些只是官奴婢中的少数罢了。

五:对汉代社会的影响

官奴婢的存在,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汉代社会的发展。

但对奴婢的征募及没收诸官超出法律的奴婢,使得官奴婢的数量急剧增长,也给汉朝带来沉重的负担。

官奴婢为皇室从事农业、畜牧业、手工业、充当宫廷和各衙署的杂役、戍守边疆或用于战争。

如《张汤传》中记载:

而使大奴骏等四十余人群党盛兵弩,白昼入乐府攻射官寺,缚束长吏子弟,斫破器物,宫中皆犇走伏匿。

这些行为,为皇室贵族的生活提供了保障,也为汉朝的安全和发展做了贡献。

汉宣帝(刘病已)不就是卫子夫的曾孙么,成了汉朝有名的贤君。

可以说他们是汉朝历史进程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。

汉代,官奴婢的衣食都是由朝廷提供的,大量官奴婢的存在加重了汉朝的负担。

汉武帝时“徒奴婢众,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,及官自籴乃足。”

名臣贡禹也说:“又诸官奴婢十万余人戏游亡事,税良民以给之,岁费五六巨万宜免为庶人,廪食。”

可见奴婢消耗的食物、财物数量是惊人的,一度让汉朝无法承担,所以,朝廷多次下诏免奴,这些也给汉朝的发展带来了消极影响。

标签: 私有财产 农业生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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